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能算重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能算重婚?根据刑法规定能算重婚这情形必须要具备两个要件: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二、认定重婚要注意什么问题?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刑法它对于我们国家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即使是在刑法当中规定的比较笼统,在司法解释当中也是非常有具体规定的,比如说重婚罪就对重婚的情形作出确切解释。



·一、离婚结婚彩礼可以要回吗
      一、离婚结婚彩礼可以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


·半年后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一、半年后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钱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会支持该请求。 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


·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和婚内债务等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离婚书,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经过协商不能达成统一,那么就需要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来解除婚姻关系,以扬州市为例,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我们...


·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
      事实婚姻在我国可以说是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还有一些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新的事实婚姻已经没有再产生了。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之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了同居关系的,并且日后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实践中事实婚姻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那此时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


·跟老婆离婚财产分割总么分
       离婚在文化比较开放的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不下去而选择离婚的案件不计其数,且我国离婚率正在逐年上涨,离婚原因大多数是因为感情破裂或出轨或家暴等,那么,对于男方来说,就会比较关注跟老婆离婚财产分割总么分的问题。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跟老婆...


·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原因是很多种的。有些离婚原因在法官听来也是啼笑皆非的。例如生活当中有人会因为狐臭原因而导致离婚,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如果因为狐臭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因为狐臭离婚财产怎么...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


·离婚后女方付抚养费多少钱合适
      如果离婚夫妻约定由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实际照顾孩子的话,则一般情况下也就同时会约定由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这也属于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此时女方付抚养费多少钱才合适呢?这就要通过计算才能获知了。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付抚养费多少钱 抚养费包括教...


·一、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吗?
      一、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吗? 可以申请探视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的,另一方享有为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方不得阻挠。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


·新婚姻法有外遇离婚怎么判?
      夫妻之间的感情应相互忠诚,如果其中一方发生外遇,对于婚姻中的另一方来说是重大的打击。在实践中,由于其中一方外遇而另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的安全并不少见。那新婚姻法有外遇离婚怎么判?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方有外遇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


·妻子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 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