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一、离婚属于私有财产的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结婚以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具体来说一是各种收入,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 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3) 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 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等。

5) 国家资助优秀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津贴。

6) 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7)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二、女方的嫁妆是个人财产吗

“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一)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二)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笔者同意这种观点。

属于一方私有的财产,也就是个人财产,这需要与共同财产作出区分。尤其是在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允许分割的只是共同财产。一方私有的财产不能主张分割,这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而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此时可以对转移、隐瞒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


·什么情况下离婚会要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会要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可以索要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赔偿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


·办离婚必须要双方结婚证吗?
      办离婚必须要双方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不给抚养费不会失信。抚养费纠纷
      不给抚养费不会失信。抚养费纠纷,这是民事案件,即使从未给付过,也不会转化为刑事案件;对此纠纷,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实践中,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1、离婚后一年内。被婚内出轨的一方再起诉赔偿时,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2、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即夫妻俩协议离婚,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即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一方有过失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双方的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而定的。二、抚养权分割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促进公安机关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


·丈夫死亡多久后算是自动离婚
      丈夫死亡多久后算是自动离婚 一、丈夫死亡多久后算是自动离婚 1、配偶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而不是离婚。因为在我国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也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 2、《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在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给人们造成了人身损失的情形,您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如看新闻报道的冤假错案等等,国家需要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一、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


·家长监护人其规定具体是指什么
      家长监护人其规定具体是指什么 家长一般指父母。但是监护人。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


·离婚诉讼的管辖该怎么确定
      进行离婚诉讼的,首先起诉的一方就要知道自己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离婚起诉状。而要是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话,那么案件肯定就无法得到受理,就更不要说进行处理了。到底离婚诉讼的管辖该怎么确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民事纠纷的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