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选择协议或诉讼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对于其中的起诉离婚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另外,关于离婚有时间限制的法条还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有时候法律中规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由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理,此时也不是说就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



·离婚已经八、九年财产分割可以诉讼办理吗
      一、离婚已经八、九年财产分割可以诉讼办理吗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


·法院离婚起诉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自然也就可以启动离婚程序,此时经过法院的审判就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但去法院起诉离婚也是有具体的流程,那么法院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在婚后也是可以就财产协商之后,办理公证手续的。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事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无法顺利的完成财产公证。那么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国内一样吗?
      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国内一样吗? 一样,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变更。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


·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
      公民的权益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者是有意行为的侵犯后,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就司法实践来说,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非所有的申请都会被受理,对于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


·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配可以吗?
      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配可以吗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应该怎么选择?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时最理想的就是协商解决,但是往往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法院打官司由于法律知识薄弱或者自身没有精力等原因,很多人都会选择聘请律师帮忙打官司,不过例如在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特别多,面对众多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时我们需要讲究方法的进行选择。一、...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有时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不少人对簿公堂,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


·离婚时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离婚时财产被转移怎么办离婚时财产被转移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