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人篡改、伪造、容易失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都具备时,遗嘱人才可以用口头遗嘱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1、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所谓生命垂危,是指遗嘱人处于死亡威胁的危急场合,或者遗嘱人处在遇难的船舶上,或者军人在战场上受重伤危在旦夕时,等等;2、在遗嘱人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所谓不能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是指不能以自书、代书、录音、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凡是能够以上述方式订立遗嘱的,都应当选择这些方式。如果有条件以这些方式订立遗嘱,却订立了口头遗嘱,那么这种口头遗嘱无效。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的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应当面对2个见证人,口述遗嘱内容。一般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作记录,见证人必须记录口授遗嘱的年、月、日,2个见证人在上面签字。二、具体情况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对于口头遗嘱的订立情况,应当根据遗嘱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只要具备上述这些关键要素的,都是可以进行合法的继承处理的,另外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也多有发生。其中引发纠纷的因素很多,如一房多卖、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合同定金条款不明确等。对于纠纷的解决,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罗列一篇司法解释来了解一番。 二手房...


·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中介来租赁房屋的,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对于广大租房者来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太了解中介租房怎么收费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中介费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


·分期付款买房须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分期购房是为了缓解压力和解决买房难问题,但是分期购房也不是随便进行的,要了解分期住房贷款的额度和年限,不然盲目分期只会带来资金压力。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分期。此外,分期付款买房还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分期付款买房须注意什么。 一、分期付款买房注意事项 ...


·买房子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买房子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办理个人购房贷款。提交的资料包括:(各银行要求不尽相同)未婚: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张一寸近照和个人资产证明等;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贷款申请人的暂住证、收入证明、单位...


·在我国什么叫房屋他项权证?
      因为他项权其实是针对某些不动产的相关处置权利的,所以说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接触到房屋他项权证的这种证件的。但是有些人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可能也是从开发商的口中,听到了关于房屋他项权的概念,肯定当时心目中的特别的疑惑在我国什么叫房屋他项权证? 一、在我国什么叫房屋他项...


·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一、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


·购房者个人如何办理他项权?
      个人如何办理房屋他项权证?1、申请。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抵押人填写完申请表后,应到借款银行去盖章,在银行同意盖章后,银行会把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给抵押人。2、登记。抵押人带上已盖章的申请书、相关合...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对于这个转租合同,不管是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还是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都是有可能出现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房屋转租...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