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人篡改、伪造、容易失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都具备时,遗嘱人才可以用口头遗嘱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1、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所谓生命垂危,是指遗嘱人处于死亡威胁的危急场合,或者遗嘱人处在遇难的船舶上,或者军人在战场上受重伤危在旦夕时,等等;2、在遗嘱人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所谓不能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是指不能以自书、代书、录音、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凡是能够以上述方式订立遗嘱的,都应当选择这些方式。如果有条件以这些方式订立遗嘱,却订立了口头遗嘱,那么这种口头遗嘱无效。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的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应当面对2个见证人,口述遗嘱内容。一般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作记录,见证人必须记录口授遗嘱的年、月、日,2个见证人在上面签字。二、具体情况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对于口头遗嘱的订立情况,应当根据遗嘱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只要具备上述这些关键要素的,都是可以进行合法的继承处理的,另外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老百姓辛苦一生可能才会买套房,所以这么重要的事绝对不能大意。买房过程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下来网站的我们将为您整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6年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16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
      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一、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


·如今,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往往会打出这样的广告,买房送阳台等等
      如今,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往往会打出这样的广告,买房送阳台等等,此时不清楚情况的购房者可能就会觉得自己占便宜了,能够白的一个阳台。然而,买房送其他的面积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买房送面积受法律保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送面积受法律保护吗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划算...


·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
      房屋面积测绘也就是在房地产的法律关系中,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绘算。不管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与开发商约定好房屋的面积,但是如果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进行房屋面积...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二...


·一、离婚后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么?
      一、离婚后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么? 不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房产是不动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经济价值较高。一般,夫妻之间存在家事代理关系,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那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忽略了房子的环境、交通等,甚至还有忽视国家规定的,租赁那些明确规定了不得进行租赁的房子。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租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房子不能租赁 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现在税收是我国很普遍的现象,各种税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维护国家经济水平和谐发展的一种手段,缴纳税款是作为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房产完税发票吗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房屋购买契税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是同一个意思。...


·在我国买房子合同是盖建筑商的章吗?
      在我国买房子合同是盖建筑商的章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买卖双方订立的,开发商或代理商做为卖方一般为企业,因此企业就应当盖企业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法人私章,企业章除企业公章外,合同章也是允许的。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购房时的定金一般是不会退还的,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