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留时间规定最长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拘留时间规定最长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一般来说国家机关确认某个人存在某种犯罪的可能就说明手中已经已有确实的证据,所以规定了限制时间也是为了提高机关的效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的释放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司法拘留的期限都为15日以下。综上所述,拘留手段是国家机关为了让某些应该得到处罚的人能够暂时在控制之中而不会轻易逃脱,但是为了能够让有些被冤枉的人不会被长期违法关押而遭到损害,就限制了机关在规定时间里尽快结束案件并且提交到法院让法官定夺怎么处罚。



·什么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说到间谍,您可能以为在影视剧里或者是过去的抗战时代才会存在,但是间谍却有时候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国家。间谍的这种行为对我国国家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性的危害。我国公民在执法机关侦办间谍案件的时候,是有义务帮助执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什么是拒绝提供间...


·网贷不还会判刑吗
      网贷不还会判刑吗? 一、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 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贷款就会难很多。部分人认为网贷逾期不还对自己的征信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现阶段网贷平台以及央行之间有着相互连通并且加密的体...


·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第143条的内容是关于司法机关宣布不起诉决定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处理程序的规定。不起诉...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都是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同一起案件,不同的法院在争抢行使管辖权。那么对于诈骗犯罪来讲,该如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


·刑事诉讼法证人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证人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证人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证人出庭作证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


·刑法规定打死人不赔钱可以吗?
      刑法规定打死人不赔钱可以吗?不可以,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


·刑事判决书上诉期是多久
      刑事案件当中,被告人要是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这里法律规定的时间其实就是刑事判决书上诉期,那么这个刑事判决书上诉期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判决书上诉期是多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


·诈骗罪金额标准是多少
      诈骗罪金额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成年犯罪法有哪些不良行为的预防?
      未成年犯罪法有哪些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


·构成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构成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


·轻微伤量刑是怎样的
      如果行为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话,那么必须要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那么才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仅仅构成轻微伤的话,则就不构成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量刑处罚,换言之轻微伤量刑是不存在的,但却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其他方面的处罚。 一、轻微伤量刑是怎样的 由于故意伤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