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二、现实生活中为何有继承纠纷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还没有肃清,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有些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比如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特别是出嫁女儿,这是违背法律的。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出嫁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同时,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有的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日常生活当中现在还是存在着很多重男轻女的现象,但是男女的性别并不能够影响继承的顺序,也就是说根据法律层面上的规定,男女都是可以对父母的财产来精神继承的,但是具体约定的遗产不同的话还需要按照遗嘱来继承。



·母亲去世外孙能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母亲去世外孙能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一、母亲去世外孙能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因为胎儿尚未出生,所以胎...


·父亲去世后侄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后侄子有继承权吗?父亲去世后侄子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叔叔去世后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


·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股权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2023
      股权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夫妻即使在离婚后双方都还是最心疼自己孩子的,即使在重组了新的家庭后,对与前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非常看重,想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开时都能平均的分给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按照当事人所立下的遗嘱来发生继承,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


·叔叔没有子女侄子有继承权吗
      叔叔没有子女侄子有继承权吗侄子没有继承权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


·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序的?
      当一个人尤其是富翁去世时,首先想到的或许便是他的遗产该由哪些人来继承,而每个人具体得到的遗产又有多少呢?这便要了解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这能解决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和矛盾。因此,接下来,我们就要让您知道我国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序的 依...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能多分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能多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