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其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其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其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其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2、从以上可以知道,尽赡养义务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未尽赡养义务也享有继承权。

二、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遗产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需要强调的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具体的分析见下文: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2、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多分或少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现实生活当中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再进行继承的时候是可以少分财产的。但是这里并不意味着拥有继承权就一定完全丧失一点财产都不能够参与分配,毕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继承权主体。


·外孙女有权继承外婆的财产吗
      外孙女有权继承外婆的财产吗如果自己的母亲健在,自己就没有权利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


·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
      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父亲去世遗产的继承,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赡养老人这是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但实践中,有的人在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赡养义务,而之后还想继承老人的遗产。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子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


·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用法律术语来说,私生子其实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现实生活中,私生子往往受到社会的歧视,因此也发生了很多私生子继承权纠纷。那么私生子有继承权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私生子是一种民间称谓,法律上把私生子成为非婚生子女。因此,私...


·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的继承处理首先要看被继承任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两者都有的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有剩余的按遗嘱处理;两者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做了有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


·二婚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财产继承权吗?
      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有时也会出现再婚离婚的情况,即人们常说的二婚后离婚。所谓的继子女就是二婚夫妻双方非共同亲生的孩子,也就是夫与前妻的子女或者妻与前夫的子女。那么,二婚离婚财产继承权吗?下面是我们为您的解答。 一、二婚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


·在农村股份继承条件有哪些
      在农村股份继承条件有哪些?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4、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回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答提起诉讼。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继...


·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作为法定继承人,想要顺利的继承先辈的遗产,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办理相关的手续,其中一些证明在其中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像是法定继承人证明。在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今天网就来告诉您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 根据国家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