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安置房也是政策性房屋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是政府为了安置因拆迁问题而没有房屋居住的人群。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却与我们熟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需要解释的是安置房有定向安置房和安置房两种:
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
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3、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4、要看清转租给您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您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事实上,不同的地区对于安置房是否可以出租这个问题的回应也是不同的,例如在北京,安置房往往是用于自住的,不允许出租,但是在其他地区,因为没有明确的政令规定,市面上也存在不少的安置房出租现象。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继承去世人房产进入继承的程序,具体继承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配偶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需要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向银行还贷。而这个还贷的关系是建立在贷款合同的基础之上的,那要是贷款合同解除后,此时的贷款该怎么偿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合同解除后贷款怎么还 在按揭购房过程中,...


·无证房屋拆迁真的没有补偿嘛
      以农村房屋为例,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比如某些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直接归为违法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最开始...


·赠房后被父母撤销,未公证过户有效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房产的赠与必须在办理过户登记...


·还没有拆迁下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还没有拆迁下的房子怎么立遗嘱?还没有拆迁的房子,可以直接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遗嘱订立处理。对于遗嘱的内容,应当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于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关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问题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


·商品房限购现在几乎是覆盖到我国全国范围之内的
      商品房限购现在几乎是覆盖到我国全国范围之内的,这种大规模的限购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是造成了很大的干扰的。但是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一个比较正常的,良好的供需关系以及房地产的价格结构还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体现出来的。在合肥要购买二套房,应该最关心的也是合肥二套房首付是怎么规定的??合...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互不认识,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主要为买房人风险较大。那么二手房买卖应该注意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确定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都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开发商应“五证齐全”。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现代生活中租房的群体日益增大,而有相关经验的人都知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备案是可以撤销的,各地规定不同,上海是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很多人会想知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