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安置房也是政策性房屋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是政府为了安置因拆迁问题而没有房屋居住的人群。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却与我们熟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需要解释的是安置房有定向安置房和安置房两种:
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
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3、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4、要看清转租给您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您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事实上,不同的地区对于安置房是否可以出租这个问题的回应也是不同的,例如在北京,安置房往往是用于自住的,不允许出租,但是在其他地区,因为没有明确的政令规定,市面上也存在不少的安置房出租现象。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 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


·我国北上广是拥有最多流动人口的大城市,由于人口多,住房需求大
      我国北上广是拥有最多流动人口的大城市,由于人口多,住房需求大,导致北京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购政策等。虽然大多数人买不起,却以在北京买房为目标,时刻关注着房价。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北京买房首付多少钱。 一、北京买房政策 1、限购政策 对已拥有1套...


·一、没房产证的集资房能贷款吗?
      一、没房产证的集资房能贷款吗?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


·房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房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1、门 (1)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2、窗 (1)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2)窗边与混凝土接...


·一、新婚姻法婚后分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婚后分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


·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双方婚前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其中包括房产。房产这个问题在很多离婚的案例中都很棘手,因为根据不同的情况,离婚后对于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处理。那么,新婚姻法的房产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一房二卖可报警吗
      可以报警。一房二卖的行为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首次购买房屋每个人都存有很多疑虑的,尤其是在成功购房并签订协议之后就怕开发商突然说要和购房的我们签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得更加的关注对于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不是任何一条开发商提出的协议都是我们在购房的过程中必须签署的。 甲方(出卖方): 乙...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选定房源 做好前期准备,在考察了无数楼盘以后,我们心头可能都对自己将来的房子有了个初步的轮廓,在自己比较中意的楼盘间做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 2、开发商资信查询 对于开发商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自己将来的生活,这很重要,查询不是漫...


·一、泰安房屋买卖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一、泰安房屋买卖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