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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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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第103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第104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执行中止一般都是发生在执行程序当中,不过我们要注意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再审的话,此时案件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情况的,那么可以不中止执行。另外,在导致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作为执行法院可以恢复执行,此时可以是根据当事人恢复执行的申请,也可以是执行法院依自己的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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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捕是哪个部门批捕里执行的?批捕是当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的一项权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二、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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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一般在哪里执行?
      一、批捕后一般在哪里执行?批捕后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执行的,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者盖章。被逮...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有哪些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类帮扶机制条件是什么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类帮扶机制条件是什么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


·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


·强制执行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向终审法院执行?
      无论二审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调解结案,都由一审法院强制执行,要快速向一审法院申请法院执行,采取措施保障执行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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