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二、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如果构成伤残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对比两地法院赔偿标准的差异,然后选择赔偿标准高的法院起诉。

因为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首先如果对方是是有全部责任,但是未导致人员有伤亡的话,那么就只需要赔偿受伤者或者是受害者所需要维修车辆的费用,如果导致受害者有伤亡的情况的话,需要赔偿其后续的治疗费用和误工费以及死亡赔偿费用和被抚养人费用。


·新车有划痕有划痕险要不要修
       在关于车辆保养时应当注意到汽车的划痕处理,以及车主是否有购买相应的保险有很大的关系。在车辆使用期间若是您发现车身有划痕,那么,新车有划痕有划痕险要不要修呢?一般来说,不管有没有划痕险车辆有划痕的都应当进行适当维修,若是情形严重的且具有划痕险的便可进行理赔。 一、划痕处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一个基本参考,而各个地方也都有各个地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赔偿标准相差也是很大,那么在天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根据《...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继承人怎样分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继承人怎样分配? 交通事故赔偿金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处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一...


·郑州违章停车罚款如何交?
      郑州违章停车罚款如何交?汽车已然成为每个家庭的必备品,成为最佳的代步工具,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交通事故也因为汽车数量的增加而与日俱增。当然,发生交通事故就必须要追责,有责任的一方也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惩罚。交通事故违章的类型很多,现如今比较常见的就有违章停车。那么郑州违章停车罚款如何...


·在我国交通事故如何索误工费?
      在我国交通事故如何索误工费? 一)误工费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一、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计算方式如下: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强迫交易罪能请律师吗
      可以,是否请律师是当事人的一种诉权。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推迟投标或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股份、债权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刑法》第226条规定,有上述强迫交易行为、情...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一般在治疗终结之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