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 ,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现经常居住地:?????? 被答辩人:陈?????? ,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 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因被答辩人陈?????? 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之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该借款合同履行中答辩人是在 ? ? 区辖区内把货币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合同的履行地在 ? ? 区境内,所以 ? ? ?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三、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实际提供了借款的场合下,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有两个:在提供借款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借款人,因此,借款人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在返还借款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出借人,因此出借人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依据新的《民诉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现答辩人王?????? 要求被答辩人支付货币,所以答辩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综上, ? ? ? ?人民法院有权对此案管辖。此致?????? 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答辩人:?????? ? ?日期:?????? ? ? ?以上内容为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实际地点,进行修改参考使用。借贷也是常用的事,借贷问题也比较突出,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还得需要弄清楚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出现问题,要积极面对,想办法解决,提供有力证据。如果您对借贷案件管辖权的知识内容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咨询无锡律师 。
·转账=借款?
现在人们的支付方式大多是转账,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区分转账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因为生活中很多法律关系都涉及到转账,处理结果则各不相同,因此并不能仅凭借“转账凭证”这一证据,就定性为借款,而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各个证据的证明力等综合审查...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有约定,但在实际当中未按照约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导致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是否无效,可以参考民法典: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且大多数存在与平等主体之间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且大多数存在与平等主体之间。为了维护市场秩序,需要具体债务由谁承担,债权由谁享有,一般来说,债权人和债务人会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关系。婚姻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比较特殊,无法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新婚姻法婚前的债务能否转化为共同债务?
一、现行...
·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一、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有效吗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为此,提示公众,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让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现实中,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有的借款人可能真的是没有还款的能力,从而导致不能还款。但有些却是因为借款人故意不还款。那在借款人借钱故意不还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诈骗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借钱故意不还是否...
·申请银行贷款和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申请银行贷款和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一、申请银行贷款和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公司贷款额度和注册资本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注册资金。虽然说银行的资金雄厚、背景强大,企业想要申请一点企业贷款对于他们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企业想要从银行拿到贷款也不是那么...
·支付宝贷款利息的相关内容
支付宝贷款利息的相关内容 支付宝贷款利息
据了解,支付宝借呗日息0.045%,1000元年息约为90元,换算成年利率是16.425%。而目前1年期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是5.35%,由此可见,支付宝借呗和银行贷款相比,前者利率要高出数倍!但如果是与银行无抵押贷款相比,那两者利率相差...
·买私彩挪用公款的规定
彩票行业在当今社会十分盛行,以至于现在很多人员选择买私彩,有一大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擅自挪用公款买私彩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国家对于挪用公款有严格的规定,对于买私彩挪用公款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的我们为我们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买私彩挪用公款《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
死亡后如果直系亲属不对遗产进行继承,可以不承担债务,但其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
·夫妻一方隐瞒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隐瞒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一方能证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除外。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债款用于赌博、吸毒、婚外情等个人挥霍的,应属个人债务;虽有隐瞒,但债款用于共同生活的,应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