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可以,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如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离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时效的限制。如房产已经被男方卖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卖出房产后的房款,但对要求分割房款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卖出房产后两年内行使,否则丧失胜诉权。二、财产纠纷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这件事情不是必须要在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完成,而且,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并非必须要顺便完成对财产的分割,可是,如果当初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的问题不存在着以上这几种状况,也不能无缘无故的要求分割当事人离婚后的收入。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费与抚养权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非婚生子女确定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发生争议的,可以根据未成年人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呢?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一、要写...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都需要以下手续: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如果无法在离婚的相关事项上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了。说到起诉离婚,很多夫妻都不知道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它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赔偿吗?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赔偿吗 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


·家庭冷暴力的危害都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的情况虽然没有身体暴力的情况多,但无可否认这样的情况也是严重损害了一方的利益,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也不在少数。但在一些人的眼里,认为自己虽然实施了冷暴力,但毕竟没有动手打人因此就不以为然,其实冷暴力的危害也是很大的。那么家庭冷暴力的危害都有哪些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