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和抢夺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故意伤害和抢夺罪可以同时适用吗?可以同时适用,在抢夺过程中是可能造成故意伤害罪的,故意伤害罪,是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二、故意伤害罪的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对于故意伤害罪和抢夺罪的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故意伤害的相关情况处理的,必须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出上诉处理。



·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时间的规定比较多,也就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侵权行为,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在进行起诉按照相关规定就属于过了起诉时间限制,因此我们要对刑事诉讼的时间有一定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规定 1、[12...


·刑拘到批捕一般是多久?
      一、刑拘到批捕一般是多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任何诉讼都是有时效性限制的,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还是行政诉讼
      任何诉讼都是有时效性限制的,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还是行政诉讼,都有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设置,为了就是让人们积极维权,所以不管发生何种纠纷,一定要注意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就会面临着败诉的风险。那么,劳动关系的诉讼时效有多长?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关于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可以分为...


·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


·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
      一、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不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判决标...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提到非法集资,您可能觉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尽管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都会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罪那是有所区别的。为大方便您将两者区别开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


·认定构成盗窃罪新规定判多久
      一、构成盗窃罪新规定判多久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2018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如下:1、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经过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限定,在审判经过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诉讼到人民法院后...


·缓刑还能上班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判决结果中有缓期执行,当犯罪分子满足缓期执行的条件时,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必须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不得出入境。那么很多人好奇缓刑还能上班吗?下面您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 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