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可以与这些季节性用工签订期限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更短的。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务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大多数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中,就具体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的。至于是否有试用期,其实也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而这并不是必须的。要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不约定试用期,这也是法律允许的。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管是最短期限还是最长期限,严格来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其实对此都是没有明确规定。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呢?这时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采取合法手段追讨属于自己的工资,所以要如何采取手段?怎么采取手段呢?要解决“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下面跟随来寻找答案。 一、解决方案 (一)劳...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工资的,只要按正常的流程走用人单位是不能私自扣押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负责部门:人事处。 2、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3、具体程序: (1)人事处提供本单...


·工伤认定主观过错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一般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可认定为工伤,一般遭遇工伤后进行工伤认定都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时如果存在主观过错会不会影响工伤认定并且获得赔偿呢?那么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主观过错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


·一、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最新规定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劳动者受伤后,一般无需自己证明是工伤,而是需要由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的时候您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2023年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一、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河北省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工程建设完成后如何确保它的质量合不合格,这当中质量检测验收单位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每个质量检测单位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要求都有些略微不同。好的质量检测单位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要求比较严格,那么要知道质检检测单位如何,我们可以从它...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
      一,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情形有几种1.在培训服务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情形有几种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