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香港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香港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吗?根据香港的法例,任何一间公司的分红,法律规定一定是税后盈利才可以的,而香港方面是没有双重税制的,因为这笔钱之前已经交过税了,所以作为香港公司的股东所得的分红是不需要再打税的。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分红给美国人,就需要打税,因为美国是需要打世界税的。二、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吗?总的来说,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但如果单位持续五年无正当理由不给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有形成税后利润的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这些红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1、 个人股东取得的红利应当按照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税款;2、 从上市公司取得的红利减半征收税款;3、 外国人取得的红利不需要缴纳税款;4、 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红利不需要缴纳税款;5、 2008年以后,境外的非居民企业从境内的居民企业取得的红利,需要按照百分之十的税率缴纳税款;6、 个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在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分红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税款;7、 个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在一个月到一年的,按照分红的百分之十缴纳税款;8、 个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超过一年的,按照分红的百分之五缴纳税款。关于股东取得的分红的比例,还需要根据单位的相关制度来规定,一般来说是按照投资人的出资比例规定的,但如果单位有其他规定的则按照单位规定的来决定分红比例;如果投资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退出了该单位,则无法取得本年度的红利,因为单位的分红是按照一个年度核算的,需要在年度结束后扣除一定的项目才能进行分红的。如果单位一直不盈利的,股东可以要求单位回购股权,如果单位有盈利但持续五年都不给股东红利的,则股东有权要求单位回购股权,单位不同意的,股东们可以在股东会议通过的九十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香港企业和内地的企业是不一样的法制,对于交税也有所不同,虽说香港没有双重税制,但是在没有缴纳的时候也一定要交税,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交税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咨询清楚,才可以进行实施。



·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误工费怎么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三项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全额承担。二、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全部赔偿了受害者的费用,则肇事方不需要再赔偿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受伤害的程度不同,事故责任的不同,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索赔,但是要如何起诉呢,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


·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哪些?
       交强险的免责不包括,一般情况交强险不分事故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失而故意发生的行为,保险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醉酒驾驶人员不予赔偿,被保险人恶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不能赔偿。 一、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在交强险限额内的...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说到土地使用权,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问题,我们在进行买卖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买卖的。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过程中,我们都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吗?一起来了解一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是存在以下情形,就会评定为10级伤残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交通事故往往是因为机动车违章的行为导致的,此时除了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外,机动车的驾驶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处罚,即行政拘留。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


·现如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轿车出行越来越
      现如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轿车出行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出现在人们眼前的也越来越频繁,而这些交通事故大都还是因酒驾造成的,这不,前几天有个厦门的朋友也发生了酒驾事件,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酒驾事件和您来聊聊,关于厦门醉驾交警把案子移到检察院需要多久的话题好了。 厦门...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两者会相互影响,相互交叉。《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定责?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定责? 肇事逃逸往往延误伤者治疗,严重危害了公路交通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定要予以严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