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判上征信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判上征信多久?一般几天即可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俗地称之为“失信者黑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六类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后,有关职能部门对列入“失信者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使其社会信誉度明显降低,在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方面处处受限,最终敦促其主动履行。二、国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意义长期以来,诚信缺失一直是困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转型的突出问题,从最初的“三角债”到后来的“执行难”,无不反映了“诚信守约”基本社会风尚的缺失,部分具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以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等手段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规范和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大量失信行为不仅没有因此受到惩处,反而会经常因为能够逃避履行义务而得到好处。为解决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适时推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这对于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出台征信系统的目的在于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特别是对于社会上大量的老赖或者失信人员,应当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对他们进行限制,避免在失信的行为下没有处罚的措施,具体的征信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喝酒故意杀人怎么判
      有些人因为生活的压迫,人性的心理变态,商场的针锋相对,导致有些人需要致对方与死地,不断地找寻时机和杀人的动机。可以是利用酒驾故意杀人。那么这种酒后还故意杀人的罪行应该怎么判定呢?这种酒驾导致他人死亡的,主要有几种,有意杀人导致他人死亡的,有意对他人进行伤害的,或者不不是有意而是失...


·持刀抢劫13万判多久
      持刀抢劫13万元,数额巨大,涉嫌抢劫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


·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一、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2014年新修订的即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却将“出资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判断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非法集资具有很大的风险,它是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非法集资行为确实也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人确实辨别不出来,非法集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判断是非法集资? 一、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如何判定...


·嫖娼判多久 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说到判多久的问题上时,您就要注意了,在我国一般认定行为人构成了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那么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虽然也是要作出处罚,但并不是刑事方面的。对于嫖娼的行为,我国是严厉打击的,那么在我国嫖娼判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2023年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2018年酒驾肇事逃逸会判处的刑罚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相关法律依...


·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不定时工作制 不少单位保安,工作时间比较长,一上班往往就是十几个小时。而且,保安的工作日期也不固定,有的上一天班,休息一天;有的周一到周五上班,双休日休息。因此保安上班的时间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 二、保安加班费计算 保安工种...


·单位非法集资600万判几年
      单位非法集资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判断违约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一般应综合考查以下因素: 1、违约部分的价值或者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 在不适当履行中,如果卖方交付的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价值占全部合同金额的大部分,一般可以认定为构...


·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一、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