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效投标是指在投标的时候,参加投标的企业因为投标文件中有某种违法或者不符合这次招标要求的,进行招标的工作人员就会对这个投标的文件进行无效的判定。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以下这几种:(一)、进行投标的人在投标的时候提交给招标的人的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没有效的、投标的时候提交给招标人的营业执照,虽然有效但是营业执照中所经营的产品的范围不在招标的文件中规定的产品,以及投标的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中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没有提交关于他们产品的质检报告或者他们提交的质检报告中关于他们产品的参数与招标文件中对产品的参数要求不符合,或者招标人员已经明确了需要提交质检报告但是投标人没有提交质检报告的也是直接判定该投标文件无效。(三)、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投标人对于招标人所提出的工程拿出来的授权书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或者他所提供的产品于他拿出来的授权书上写的是不一样的。(四)、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没有按照招标人的通知准备审查资料或者所带的资料不完整的,导致不能通过招标人对资料的审查。(五)、投标人在进行签署投标文件的时候没有按照要求来进行签署,没有法律效力。(六)、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实际上没有满足招标文件上提出的条件或者存在很大的误差。(七)、如果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但是投标人却没有按照要求来提供相应的样品。(八)、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没有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或者法律相关规定来提交相对应的投标保证金。(九)、在进行投标之前,没有按照招标人的相应的规定来将所需要进行投标的文件进行相对应的密封。(十)、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来进行投标文件的书写。(十一)、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进行投标的项目没有对其进行唯一的标价,在投标文件中写了很多种标价。(十二)、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与之前交给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是不一样的。



·被告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
      被告缺席判决后怎么处理?应当遵守判决决议,并履行法律义务,被告缺席如不服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经济案件千万能判多久?
      经济案件千万能判多久?经济案件千万能判三年以下或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的话,它是也有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对于注册资本来进行虚假的,申报的话,将会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在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各类经济案件处罚标准有所不同,比如:1、对于注册资本,如果...


·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如果是在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话一般是需要根据情况的严厉程度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于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侮辱和诽谤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侮辱诽谤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怎样的。 一、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 1...


·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怎么判?
      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怎么判?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


·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
      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 1、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 2、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 3、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 4、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


·形象大使肖像权的法律问题怎么判定?
      现如今,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流行元素的追逐也越来越普遍,因此,许多商家为了商品销售的更加好,不惜花费重金找来明星作为形象大使,既吸引了大拨粉丝来消费,更是树立了自家的商品品牌,那么,形象大使肖像权的法律问题怎么判定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一、肖像权法律规定...


·一、贩卖毒品案开庭多长时间宣判?
      一、贩卖毒品案开庭多长时间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具体时间无规定,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即从起诉到宣判在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诈骗14万判几年
      诈骗最是1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闯红灯违章怎么判定
      只要路口电子眼拍摄到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车辆在红灯中继续前行的照片,车辆越过停止线,彻底驶进对面路口的照片,就可以判定车辆闯红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


·贩毒一共两次要判多久?
      贩毒一共两次要判多久? 一、贩毒一共两次要判多久? 贩毒一共两次要判通常情况下是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话还需要看贩卖的毒品的种类以及它贩卖的具体数量,如果数量过高的话,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这是刑法当中明文予以规定的,不能够犯罪。 贩毒的量刑标准是5年到...


·停运损失法官怎么判决 ?
      停运损失法官怎么判决 ?一、停运损失法官怎么判决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相应的举证。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