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最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最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

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

二、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

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一般在离婚时就要协商好,认定好哪些是个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只要分割好,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阻止另一方来分配财产,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分得该属于自己的财产。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但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而言,可能对离婚抚养权的判定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一、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情形是怎么处理的?
      一、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情形是怎么处理的?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婚姻法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有哪些?
      家庭成员之间除了由亲情上的关系维系感情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家庭成员间的义务,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负有这些义务的一方如果遗弃对方的,不仅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接受法律的惩罚。那民法典遗弃家庭成员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起诉离婚女方有补偿吗?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赔偿?
      在离婚事件中,一般都是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直接在离婚协议书签字即可,如果一方不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那么另一方就只能向法院申请诉讼,起诉离婚,那么如果起诉的是女方的话,起诉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


·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一是结婚证。包括在民政局办理的合法的结婚证,也包括为了和对方同居生活而伪造的结婚证。由于目前我国的婚姻登记还未实现全国联网,这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可以在不同的省份办理结婚证而不被发现。 二是证人证言、视听音频材料、悔过书等。这些是材料一般是在没有...


·一、父母赠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赠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得到的遗产和赠与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只能说明效力高,说财产留给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么该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赠与也一样,赠与时不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说给夫妻的,那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和继承的...


·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们知道协议离婚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而起诉离婚的话则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具体来说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


·一、起诉离婚后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后转移财产怎么办?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


·老婆要离婚要孩子抚养费吗?
      一、老婆要离婚要孩子抚养费吗?要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如果被告人不出庭法官能判离婚吗
      不能。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