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因新农村建设而征用林地的,给予农村多少钱一亩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按土地产值进行计算的,除了土地补偿费外,还有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二、法律规定  《森林法》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但是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一样,所以林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领证(换证)申请,并提供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件及土地利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图件);2、国土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行测量查丈的,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申请者进行现场测量查丈并...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政府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提交用地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还需...


·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是在生活中可以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的目的是就为了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的原因也有很多,但是征地拆迁之后国家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一定的补偿,而关于补偿的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那么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简单...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将其使用权益转让给他人,并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租赁行为。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必须使用合法途径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并取得相关收益。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本站的我们给您整理汇总了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关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关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是指城镇土地来说的,国有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在使用和申请上都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和流程,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相关又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就这一问题查阅为您查阅到关于国有土地的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间存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解决。举证责任过重,因此要求先履行方负举证责任,后履行方负一定的反证责任。还有适当担保含义不清。接下来的快车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法...


·买房不过户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一般是意味着地上附着物和土地使用权本身都已经发生了相应的转移,不过到现在居然还是有人并没有完全的理解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因此在整个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都是只关注于房产证的过户问题,之后才开始了解买房不过户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我们就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买房不...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呢?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呢?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土地的问题十分突出,比如前一段时间经常提及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用话题以及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这方面的事情,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想要多了解一下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说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监外执行的执行地点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一类...


·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国的土地可以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两大类,不同类型的土地的办理流程是不同的,虽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不明白该如何办理,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集体所有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