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上属于无效协议。如果村民签订了这样的补偿协议,可以起诉至法院确认无效,并可要求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该征迁范围内的工作。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部门作为主体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村委会做这4件事是违法,农民有权起诉  1. 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并且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此可知县级以上政府才是征收的主体,而村委会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2. 村委会无权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土地才可以被收回: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若想要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必须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报请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3. 村委会无权私自分配征地补偿款。  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不是直接发放给村民的,而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并不是说村委会就可以随意支配这个款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4. 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必须是村民自己签,村委会代签的不算数。在土地被征收时,除非被征收方委托村委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然村委会是无权替代村民签署该协议。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


·签订按揭买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由于买房往往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因此很多人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按揭买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按揭买房合同,那你知道签订该类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方式包括了协议与诉讼两种,而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往往都会选择协议方式,当然通常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对于房产的分割,往往也是先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处理。那一般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房产应该怎么...


·租房合同怎么规避风险?
      租房合同怎么规避风险? 1、在租房合同中,应注意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要求出租人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承租人也应给出相应诚信租房的信用记录,出租人可以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民法典》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 1、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买卖。但是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2021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一、北京农村未过户...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减去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般赠与房产是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在公证以后及时的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不一定过户以后就属于被赠与方了,也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发生争议。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赠与房产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赠与房产纠纷案例...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 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 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房产是一种不动产,可以进行房产抵押,也可以进行房产质押,二者其实都是获得资金都一种方式,不管是进行房产质押还是房产抵押都需要满足相应都条件才可以申请,那么到底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讲一讲。 一、房产...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
      您都明白的事,房产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重要凭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姓名,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目前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