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集资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集资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有购买集资房的费用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而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我国民法典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集资建房,商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都好,房产的不同性质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而是要看房产取得的时间,房产证上的名字,出资购买的方法等这些综合性的因素来确定的。感情生活是没有办法提前的预知结局的,在一开始就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还是很有必要的。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这时候为了规避风险,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地方都规定了房款必须进资金托管账户,那么,什么是房屋买卖托管,房屋买卖资金托管流程怎么走?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 1、什么是资金托管账户...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房屋他项权证什么情况?
      随着结婚生子等人生阶段的到来,买房成为80、90后避不开的话题,但是面对高企的房价能全款购房的人实数少数,大多数人都需要进行按揭贷款,此时会涉及到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和注销等事宜。但是很多人却一直都搞不清房屋他项权证什么情况,本站我们今日特来为您解答。 一、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 房屋...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样。现实中,往往在实际居住使用过房屋之后,才会发现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而此时就想要退房。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 房屋质量...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


·买房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
      买房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可以保证买房的利益最大化,不会上当受骗。公证对买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这样做就是防止卖方做假。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


·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通过房屋中介来租房,这是很多人的选择,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但是能够获得较多的房源,在短时间内租到自己满意的房屋。但委托中介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一)不要贪图小便宜...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协商一致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提起诉讼,把另一方告上法庭,那你知道如果被人告上法庭作为被告的答辩状该如何写吗?我们在下文为您提供了一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房屋租赁纠纷答辩状 ? 答辩人:___,男...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中国首都,许多政策总会先做表率,给其他省份地区做示范,房地产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北京房产政策比其他地区省份更为周全和细化,市政府为压制房地产持续过高房价出台多个政策,可其房产价格仍比其他一线城市高得多。我们为正准备在北京买房人士整理了先关房产...


·房产增值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增值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


·一男子因女友家里要求30万彩礼以及150万房子的事情
      一男子因女友家里要求30万彩礼以及150万房子的事情,情绪失控,当街怒打女友几个耳光。此前男子要求分手,女方不同意并且一直去男方公司闹,疑似其家人还动手殴打过男子。对于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呢,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下面看看律师的说法: 双方因为私事发生争吵属于私事,但殴打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