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什么情况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灵活认定。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包括以下情形: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2、为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购买、修建、装修房子所负的债务;5、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体活动等所负的债务;6、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所发生的债务。根据《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精神,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实践中,夫妻一方对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无法认定或认定较困难时,一般都推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二、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如何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免于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一般来说,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往往都是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然,若是在结婚之前,一方欠债是因为购买日后家庭共同生活用品,这种情况下也是按照共同债务对待处理。就共同债务的偿还,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即使约定由一方承担,这样的约定对债权人也是无效的。



·股份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
      股份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股份公司倒闭股东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股东、公司...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依靠侦查手段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银行账户,随着案件的进展,在案件结束后应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第二种方式,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追偿。被害...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一、欠债不还杀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赖账不还钱,砍死他的话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经常会发生资金往来,很多人碍于面子,不会签署借款合同。大部分借款人都会及时还款,但是也有的人赖账不还。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追偿,不得超过法律的底线。那么,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一、定金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一、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恶意负债是指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通过恶意制造虚假债务的手段使自身负债,从而获益。离婚前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 4、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等。 二、如何应对离...


·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
      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平时做生意的时候,免不了会遇到有人欠钱不还或者欠货款不换的情况。一旦发生,会使生意的进度被拖慢,效率大大降低,严重的甚至会损失一大笔利润。而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这也许是一个困扰您许久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1、...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债权人如何申请参与分配多个债务人的债权? 1、债权人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根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夫妻债权债务公示的参考范文是怎样的?
      夫妻债权债务公示的参考范文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在婚姻的维持期间少不了的就是发生一些债权和债务问题,比如借贷,这就是一种债务,借钱给别人就是债权问题。有的时候由于个人需要,需要对夫妻债权债务公示,得到一个公示的结果,利用这一结果去办理办理贷款或者投资等实物。但是该如何进行公示呢,这也...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


·一、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会承担债务吗?
      一、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会承担债务吗?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会承担债务,继承遗产同时须继承债务,但不是全部。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二、继承的顺序是什么?遗产按照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