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协商支付经济补偿职工能否反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应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不得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求。2、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已明确告知国家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劳动者明知协议所约定的补偿金额与法定标准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签订协议的,即使补偿的标准及数额低于法律或法规规定,应当视为劳动者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反悔的,应当驳回其诉求。3、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对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超过法定期限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丧失胜诉权,应驳回劳动者的请求。劳动者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这要看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有多少。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一定的金额之后,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承担个税。若是经济补偿金并没有超过这个金额标准,则就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误工费停工留薪兼得是否存 停工,是指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留薪,是指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在工作中,遇到一些用人单位出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事情,那么,我们要依法去处理和协商这样的事情,了解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知识,那么,我们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有怎样的了解呢,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吧!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同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工伤认定下来一般要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法律中规定认定部门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就包括受伤职工本人及其家属以及所在用人单位。但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下来要多长时间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下来一般要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


·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一、收购倒闭工厂的流程是什么 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


·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并且个人单位应该及时的把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相关的机构,受到一定的证明材料之后,会下发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