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拿结婚证生了孩子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们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二、社会抚养费的特点有哪些1、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2、征收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3、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虽然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我国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一视同仁的。所以说,父母即使对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能说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就可以免除子女的抚养义务。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要还吗?
      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要还吗?没有收到钱就无需偿还,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钱,如果对方持有借条收条以及承诺书,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钱的话,是需要还款处理的。借贷关系,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一、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另一方承担吗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一律不用偿还。实践中,要查明形成的债务是否真实,查明出借人的借款原因、经济能力、钱款是否实际交付,是否先行扣...


·全款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全款发票丢了补办需要找房开商,开发商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留作自用或出租的房地产由其依法...


·欠条格式是怎样的,公司欠条如何写?
      欠条格式是怎样的,公司欠条如何写? 现实中受房价、物价的影响,个人借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此时大部分人就会比较关心,这个欠条是怎么写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准确了解相关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欠条格式是怎样的。 一、欠条格式是怎样的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处理需要区分情况,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妻子是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的。 ...


·相关条款如下:
      相关条款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