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些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些什么?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二、农村房屋拆迁新规,主要有以下三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指的是根据你们当地的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补偿金计算,然后最后给到房屋房屋所有者手上的就是补偿金。通俗一点讲就是补偿钱给你。  2.产权置换,指的是有的人房屋被拆迁了不想让人只补偿钱,想要补偿房屋来居住,毕竟人最重要的就是有自己的居所。这时候会根据相关法定程序对你的房屋和产权面积进行评估,建设单位会以同等价格的房子来给你进行产权置换。注意的是如果在异地的话就属于一袋产权调换。  3.结合型补偿,指的是以上1、2点的综合形式来补偿,现在很多地方的房价和地价都在上涨,特别是城市周边农村地区,有的发展好的房价已经不亚于城市快了,这时候建设单位已经知道简单的货币补偿是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的,就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同时进行的方式来补偿。  三、农村的无证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一般来说,农村的无证房屋也是分很多类型的,在农村有可能有一些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的老房、传承下来的祖宅、虽然没有证件但是符合当地建房政策规定的房屋等。如果是属于这几种类型的无证房屋,虽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没有获得相关的证件,但是在合法范围内,并且能够证明房屋是属于自己的。那么这些无证房屋在拆迁的时候,也是可以申领到拆迁补偿金的。



·对于那些房屋被拆迁的人而言,此时由于暂时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
      对于那些房屋被拆迁的人而言,此时由于暂时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因此有些地方的政府会提供安置房给这些人使用。对于安置房,有的人也会将其出售。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1、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


·房屋遗嘱公证怎么收费?
      房屋遗嘱公证怎么收费?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从《关于调整公证服...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房产吗
      农村中的房产自然都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面的,往往是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面修建的,然而此时宅基地仍旧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践中会对农村中的房产进行继承,但却不可以继承土地。不过话说回来,一般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一)农村房产继...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


·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电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丈夫为了证明对妻子的爱意,表明自己绝不变心的态度,会将自己户口下的房子转到妻子名下,让妻子放心,也保障了未来就算离婚妻子也有了生活住所地保障。那么我们就来和您讲一讲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让您学习并有可能运用到生活中。 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与流程?办...


·租赁房屋的过程中一方作为出租方,另一方自然就是属于租赁方。很
      租赁房屋的过程中一方作为出租方,另一方自然就是属于租赁方。很多时候我们看到都是出租方在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那作为租赁方是否也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呢?如果也可以的话,这种情况下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赁方是否可以变更合同 租赁合同如果签订,是有...


·法律规定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
       我们都知道购买一套房子如果要按揭的话,肯定就要向银行贷款,那么银行肯定会问房主要他项权证作为抵押的手续,那么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的,然后再把他项权证交到银行里面,这样银行就会放贷,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过程,此时不仅可以对双方起到一个保护的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过程,此时不仅可以对双方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并且之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应当房屋买卖合同的。那现实中究竟应该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通知是法定的吗?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通知是法定的吗?疫情期间免房租通知不是法定的,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