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债务能够执行共同财产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一方债务能够执行共同财产么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不少人认为,债务既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自然就不能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但其实,从实践操作来看,若是经过另一方的同意,那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再执行属于债务人一方所有的财产部分。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二、购销合同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


·债权转让有哪些
      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一、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 1、主体方面的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


·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的规定,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将私募投资基金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私募证券投...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一、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义...


·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无效?
      集资是国家或者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将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通过集资,确实可以实现合作共赢,但是由于这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我国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现象。那么,该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无效? 一、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借款合同的效力 涉非法集资...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是什么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纠纷需要赔偿,或者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破产,股东的损失仅限于投资,不涉及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这里所说的出资不是实际出资,而是认缴的出...


·讨债技巧—兵马慎动,策略先行
      决胜千里之外,先须周密运筹帷幄之中。在请教专家、顾问,并请当事人如实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讨债途径、方法、策略。<BR>   讨债也要研究计划、步骤。一般要分准备、软磨、强攻、扫尾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彼此表面友好,暗中抓紧摸底,多方取证,收集今后催讨、诉讼可能用得上的...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一、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还款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债务还是存在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


·多次借款的利息怎么认定
      多次借款的利息认定主要看双方的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