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侵犯对方隐私法院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欠钱不还侵犯对方隐私法院怎么办?欠钱不还侵犯对方隐私法院一般不会公开审理,然后在审理案件后分别欠钱不还、侵犯隐私的行为进行判决。(一)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1、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债务人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2、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二)侵犯对方隐私法院怎么处理?侵犯个人隐私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侵犯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查明案件的事实以及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侵权对方隐私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欠钱不还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是怎样的?起诉费用交纳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任何借钱的人都是还钱的义务的,若是遇到他人不仅不偿还到期债务,同时还侵犯了债权人隐私的,此时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对方不还钱又侵犯隐私的行为。法院在受理此类纠纷之后,也会根据实际情形,在结合证据审理案件之后,做出适合的判决。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吗?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贷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包括以...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
      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通常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争议与赔偿问题,因此往往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事先签订一份合同赔偿方面的条款。那么究竟合同赔偿条款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国际贸易的索赔条款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一种是罚金条款。 一、在一般商品的...


·凭一张借据能起诉吗
      只有借条可以起诉。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


·股权质押能抵债吗
      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权质押解除后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


·债权人如何写催款函 (一)催款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债权人如何写催款函 (一)催款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方名称 2、欠款事项 3、欠款时间 4、欠款原因 5、欠款金额 6、发票编号 7、催款方的银行账号 8、最后付款期限 (二)催款方的信息要明确方便欠款方还款,包括以下: 1、催款方的联系人 2、联系...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


·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需要负哪些债务责任?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经济问题,和他人产生一定的债务关系,而你作为债务人就要负起相应的债务责任。同理,当你和他人同时作为一件事情的债务人,那么就存在共同债务的连带关系,则是当共同债务存在时,需要连带债务人都负起责任。那么,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的责任是如何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


·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
      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一、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利贷的人死后,由其配偶作为共同债务人偿还,也可以由继承人在遗产限额内偿还。所以说,如果借高利贷的人...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一、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帐的,反映的是“债权”和“债务”的关...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
      股权转让是借壳吗,二者有什么区别?一、股权转让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