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务员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公务员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2、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对于公务员需要辞职的,还涉及到行政编制的问题,所以一般是需要向组织上申请并需要审查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需要辞职是的相关规定,公务员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辞职,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一般在工作中受伤的话,就可以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就能够提起工伤赔偿。不过,在工伤休息期间,虽然不能提供正常的劳动力,但是公司那边也不能就此不给你发薪。所以,你在工伤休息期间可以正常拿取工资,但怎么拿是有明确规定的。 实际中,受伤...


·休息日工资应该怎么算
      一、休息日工资应该怎么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但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带薪年休假、病假等...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不算童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工。不满十六周岁的是童工。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 基坑(槽)...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并不是只是做室外工作的才会受伤!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伤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以及赔偿项目、标准,还有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内的工资结算。如何被评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怎么认定法?怎么维权赔偿的?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一下,希望对在职朋友们和有需要的朋友们能够有所帮助。 一、...


·单位雇佣童工该怎么处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我国是严禁用人单位录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是可以招录,不过要保证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那么要是单位违法招录了童工的话,该如何处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


·劳动合同法孕妇工资有保障吗
      劳动合同法孕妇工资有保障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


·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关系就是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在入职之后,但是有的人对此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关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那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下面就详细介绍。其实在现在,只要双方明确了合同的具体内...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
      一、领取的工伤待遇可以抵扣吗?工伤补偿金就先支付给职工的,原则上不能直接抵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