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第一类:五证--经过最新年检并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类:公司的专业资质证书、产品证书、代理证书、认证证书;都需要在有效期内。例如 ISO9000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软件企业证书、专利证书等等。对于个人来说,主要是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需要抵押物的原件正书和评估证书,还有担保文件等等。二、店家没有营业许可证,签定的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三、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必须要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才可以进行处理,特别是总公司的授权书一定要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和对方公司的合法利益,如果在出现违约了之后,总公司就会承担起违约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一、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东签署公司机密保密协议的基本内容?
      股东签署公司机密保密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股东签署公司机密保密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


·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现代企业大公司发展壮大后,为保证有秩序的运行,就会采取子母公司的形式经营。母公司为核心,它可以掌握另一公司的股权而实现对其控制。子公司与母公司相对应,它的一定比例的股份被控制,可通过契约而被控制。子母公司法律上还有什么详细规定?下文将为您解答。 子...


·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


·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一、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不合法,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盈利就是商业经营的根本,无论是对员工还是相关的投资人来说,只要有了盈利,就意味着利润,不仅所属公司的员工的工资有了提升,对于企业的拥有者来说长期的投资终于有了回报,那么,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呢?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 依照我国公...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之发展就是各个企业公司,公司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国家对于公司企业的管理比较严格,通常在企业管理上要严格控制股份,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控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第一章 ...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就职吗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劳动法》的,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不要同时入职两家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