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其次,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了数种情形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该条款约定的范围之内,故保险人亦不能据此要求免除赔偿。第三,保险公司通常抗辩会援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亦未规定肇事逃逸时,保险人可免于赔偿保险金。从该条的文义来看,该条仅规定肇事逃逸的,救助基金有先行垫付受害人部分费用的义务,但既未规定保险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也未规定被保险人丧失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所以即使发生肇事后逃逸时,保险人亦不能据此免除保险金支付义务。将第二十四条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交强险条款》其他条文加以整体解读,亦能得出上述结论。法律法规设置社会救助基金目的是为受害人在交强险无法给予充分、及时的救济时,提供补救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当交强险不足以赔偿或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和抢救费时,社会救助基金才负有法定的垫付义务;若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因肇事逃逸无法确定其是否参加了交强险时,社会救助基金负有垫付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二十四条将机动车肇事逃逸作为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情形之一的原因,是为了避免责任人逃逸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受害人利益得不到保障,立法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是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本案中陈某虽于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嗣后自行投案并及时通知了张某,故社会保险基金垫付的法定情形已消失,陈某应当及时履行赔偿或垫付义务。综上,肇事司机于事故发生后逃逸,既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有悖于社会的善良风俗与道德伦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予以道义上的谴责。但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保险人可据此免除交强险的赔偿责任,诉争交强险合同也没有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故未按保险公司约及时赔偿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从交强险的法律性质谈是否赔偿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基于上述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将交通肇事逃逸列入免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四种情形之中。如果肇事车辆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对交强险来说,只要能够查明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无法查明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对商业三者险来说,保险公司赔付与否,关键在于肇事逃逸事实的认定,由于商业三者险一般都将肇事逃逸作为除外责任,因此,只要法院认定驾驶人在肇事后逃逸,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可以不予赔付。不过,由于保险公司界定的肇事逃逸范围有时过大,也有被保险人肇事后离开现场,法院依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的情形。
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均规定,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未区分肇事车辆是否查明的不同情形,导致垫付责任归属不明。交强险采取的是“随车主义”,即只要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并缴纳保险费,就成为“机动车危险共同体”中的一员,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或垫付。驾驶人故意逃逸,其主观上虽有过错,但逃逸时事故已发生,保险公司的责任亦已发生,逃逸只能成为保险公司向驾驶人追偿的理由,而不能成为拒绝赔付的理由。只有在肇事车辆是否参加交强险无法查明,或者已查明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情况下,才应当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三、从《民法典》角度谈是否赔偿《民法典》第1216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车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是对法规的误解,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保险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因此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是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也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责任,只能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要求支付抢救费和丧葬费。其实上述观点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免责条款中并没有肇事后逃逸免赔的规定。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是社会救助机制的建立与运作方式的规定,根本不涉及交强险理赔,最后,如果说该条例对于肇事后逃逸交强险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尚不明确的话,《民法典》第1216条就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以上内容就是针对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的回答,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国家强制让机动车购买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在一定的程度上为肇事逃逸方减轻了很多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担任了赔偿的角色,从而使得肇事方身上的担子减轻了不少。


·追尾交警处理要扣分吗
      1、不需要报警的,自己双方能协调处理,或私了后各修各车,或走后面车的保险给前车修车,这都不需要扣分罚款。2、如果报警了,是要被扣分罚款的,因为您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车辆是不能移到路边的,这样就会对交通影响很大,同时占用了警察同志的时间,使用了国家资源,所以要被扣分罚款。《中华人民共...


·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讲,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说到立案标准,而立案标准正是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关键。就交通肇事来讲,如果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吧。 一、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一、车辆盗抢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车辆盗抢险价格需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计算公式为“基准保费 = 基础保费+保...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一、调解: 当事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声明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具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保障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使其能够准确认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双方的责任和过错,用来维护交通道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结合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实践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文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为例进行解读。 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 (...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


·一、交通事故中五五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五五责任怎么赔偿?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间怎样? 一、交通事...


·车辆第二年有划痕怎么买划痕险?
       许多买新车的市民因为已经花费巨额购买车子本身而在保险的选择上就会考虑到经济成本而放弃了划痕险,虽然在精心的护理下却在第二年出现了划痕而直接影响了整辆车的美观,所以在第二年想要没划痕险就应该在其他主要保险续保的时候要求增加这种保险就可以了。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车辆第二年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