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包括货运清单及单价)、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交通事故当中的保险公司并不是只有交强险公司,比如单纯的撞坏了车辆的话,那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只赔偿修车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保险公司怎么赔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肯定是根据当时的情况该怎么赔就怎么赔的。


·连环车祸责任认定
      连环车祸责任认定通常情况下,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的速度都比较快,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是最容易发生连环车祸这一类事故。通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先要理清责任才能进行赔偿。但是,因为连环车祸通常涉及较多的车辆,那么责任认定就成为一大难题。接下来,我们为您就连环车祸责任认定问题,为您展开下...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受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发生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承担的赔偿更多,但是还是有一个范围,那么交通肇事赔偿范围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这主要是指...


·行政处罚送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如何规定
      行政处罚送交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如何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3、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由于篇幅限制,如需详细解答,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当在三年内起诉。《中华人...


·监委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一、监委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效是多久?监委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效是一个月的时间。监委会移送审查起诉适用条文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


·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怎样的?
      可能您有了一些闲钱之后都会想要进行一些投资理财。投资理财的话比较保守的理财方式,通常都是投一笔基金,或者是购买公司的债券。对于公司债券来说,有的公司债券会进行上市交易,如果出现一些情况就会终止这种交易。那么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怎样...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1、现场处理,发生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3、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


·交通事故误工费必然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必然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叫肇事逃逸?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叫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


·征地农民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有哪些赔偿依据
      往往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对多个家庭产生伤害。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是最为严重的一种。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受害者,对其进行赔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其中失地农民作为较为特殊的一种人群,他们虽然保留农村户籍,但是他们的生活已经不是依靠耕地了。那么当征地农民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下面我们总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