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犯有抢劫罪不持异议。2、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被告人A在参与的犯罪活动中,起着次要的作用,应当属于从犯。(一)本案中,抢劫系被告人B、C组织策划,被告人A并非活动的组织者;B、C将广州人诈赌的信息告诉诸被告人,并授予他们抢钱方法,被告人A在他们的领导下参与了抢钱。(二)从事后的分赃而言,也可以看出A系从犯,首先犯罪所得由B与C二人负责分赃;其次,从获赃数量上来看,被告人A从中只得了4000元,与B、C拿走的18000元相差甚大,可见A在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三)抢劫的犯意并非被告人提出。在实施抢劫前,B、C不仅将广州人会诈赌的信息告诉了各被告人,并提出欲借机对四广州人进行抢劫的想法,可见犯意并非被告人A提出,他只是协助B、C两被告实施了他们的犯意,是从犯。因此,被告人A在本案抢劫中起的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不是抢劫犯罪的组织者、策划组,非本案主犯,其完全符合刑法27条规定的从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据此,请求法庭对被告人A的抢劫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抢劫罪一般判几年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是以暴力或者是胁迫等手段抢劫财物的,是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么,并且要处以罚金。同时,如果在抢劫的过程中造成了人员的伤亡以及公共财物的巨大损失,会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也会将个人的财产没收。



·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
      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对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绝对地排斥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当的,这样既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因此,对于一人犯有数罪,应该有条件地允许适用缓刑。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可以作如下区别,即除了下列情况外,可以适用缓刑:1.行为人犯有同种数罪。行...


·销售劣质消防如何判刑?
      销售劣质消防如何判刑?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一、醉驾含量226可以申请缓刑吗?
      一、醉驾含量226可以申请缓刑吗?醉驾含量226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属于不能判处缓刑的范畴。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


·拐卖儿童犯罪262条是哪个规定
       一、拐卖儿童犯罪262条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


·犯罪嫌疑人怎么才算构成强奸罪
      犯罪嫌疑人怎么才算构成强奸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侵犯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司法实践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越来越多,而在处理信用卡诈骗罪的诉讼活动中,对犯罪的数额进行认定是一个重要的过程。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


·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三))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走私罪要怎样量刑
      法律规定走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


·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具体来说怎样提起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