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风险大,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有限,合同违约或者是无法履行时追责困难,分公司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达到合同顺利履行的目的。二、分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3、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4、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5、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三、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分公司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部分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和工商登记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但是如果是超过授权范围从事的民事活动的,一般是属于不生效的状态但是如果是总公司进行追认的,就可以视为有效,这与子公司不一致的是,子公司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不受母公司限制。



·一个股东股东会决议生效吗?
      在有限公司里面,只有一个股东去参加股东会,由此产生的股东会决议是不生效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过三分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后生效。参加股东会的人数也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股东会不能召开。一、一个股东股东会决议生效吗?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


·公司名誉权保护问题涉及哪些法律
       一,公司名誉权保护问题涉及哪些法律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签约?
      现阶段的生活工作中,女员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而被单位辞退的事情常有发生,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不得在怀孕期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期的怀孕女员工应该怎么做。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签约?下面就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签约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挂靠协议书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个人挂靠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公司挂靠公司等,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个人挂靠公司。而工作中,需要职业挂靠的通常都又发生在建筑行业,例如一个有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挂靠到某一家具有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那么,公司挂靠协议书怎么...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


·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应当如何进行?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问题,是维护公司资本额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目的在于在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之后,再来确定利润如何分配,由谁分配。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法分配利润分配的资料,供您参考。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公司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法律顾问是干嘛的 ?一、公司法律顾问是干嘛的?
      公司法律顾问是干嘛的 ?一、公司法律顾问是干嘛的? 公司法律顾问主要是帮公司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及时性和预防性,有利于防微杜渐,避免因发生严重的问题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从而丧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公司法律顾问可以针对公司的销售部门,提供前瞻性的法律咨询,使其更好的管...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应该如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 一、应该如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
      应该如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 一、应该如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注册成功后,把钱转入基本户,就可以使用公司的注册资金了。但是资金的使用要有合理的用途,在账面反映要用以公司经营业务。 2、企业注册资本金使用范围包括办理营业执照、用于企业的经营,人员工资,购买设备,原材料,办...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