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钱?
随着国家鼓励创业创新的号召和政策的不断出台,标志着现在已进入了一个万民创业的时代,每天都有许多新的公司纷纷成立,也有许多经营不善的公司关门倒闭,同时还有一些公司被兼并、转让,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钱呢?

一、变更法人的费用

按照费用的不同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一千元左右的就可以完成;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部分:

(1)印花税,按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如果是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

二、法人变更相关事项

法人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关于办理变更公司法人多少钱的问题,主要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持股情况进行区分,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持有公司股份,则只需要大致一千元的办理手续费用,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股份,就要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收取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万分之五或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隐名股东必须出资吗?
      对于隐名股东必须出资吗?需要出资,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公司创始人由于种...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股东一般都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的,可以说除了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公司存在的核心就是因为有了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给公司注册出资,根本就不可能正常的创办起来的。各位股东很有可能在公司当中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但是身为股东具备对公司某些决策参与的权利,而且股东投资之前就应该了解一下公...


·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有一个董事长,其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长就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要大于五人,有的董事权力比较大,直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那么,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一、公司法董事算不算职务?1、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股东变更具体资料包括了哪些
      股东变更具体资料是什么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新入职一个公司压力大怎么办理辞职?
      在我国,毕业生通常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因为随着我国退休年龄的增长,人口老龄化严重,就业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新入职一个公司压力大这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顶不住压力会选择辞职,那么在新入职的情况下怎么合情合理而又正规地办理辞职手续呢? 一、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一、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


·公司企业的隐名股东如何显名?
      公司企业的隐名股东如何显名?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4、提...


·企业并购应注意什么风险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权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


·什么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