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和企业都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员工要提出辞职则是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是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也是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和发放的。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1、与单位进行协商 发现单位不发工资之后,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如果自己不方便沟通的,可以请员工代表大会代表或其他具有组织的第三方与单位进行沟通,沟通完之后,需要达...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对比表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对比表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


·加班费的月工资基础是多少
      加班费的月工资基础是多少?月工资基础是需要员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计算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
      和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一样,在矿上工作的劳动者,也是需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矿上工作合同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呢?我们搜集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如果合同到期后,不存在2008年以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会冻结企业的财产、资产、银行账户。如果此时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并有消极拖延或暴力抗拒行为,法院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收押。 严重的不仅会损...


·正式入职三天内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来相互制双方从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但是在签订了劳动关系后,工作几天就辞职,理论上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而劳动者的几天工资能否享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正式入职三天内辞职有工资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作三天有工资吗? 应当...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仲裁前置,是劳动争议的一大特点,这也导致了劳动仲裁的数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遇争议去仲裁已经成为大众性选择,那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注意什么,劳动仲裁是否适用证据规则,下面由我们带着您认识一下劳动仲裁。一、调研分析调研显示,在仲裁阶段化解的劳动争...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事业单位,都极其重视工程的质量,若发现一个豆腐渣工程,则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和发包方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建筑工程额工程中需要保存能证明工程质量的证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是多少经济补偿金有上限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是多少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一是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二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本人工资不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