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三、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实际上,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只能说明当事人的收入状况不是特别固定的,当年收入高的话,孩子的抚养费可能也会适当的提高,如果当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收入或收入水平特别的低,那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能去苛求当事人还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可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是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包括书面通知和收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及结清劳动报酬或者补偿金的手续。用人单位用微信和短信的方式,只能作为通知劳动者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通知,如果劳动者一直不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因为其独特的重要性以及事故的严重性,因此国家有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用来规范施工过程以及工程质量,当最终施工完成后需要按规进行验收,验收合规方能正式使用,因此需要了解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 1、具...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
      试用期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量刑是怎样的?
      目前,随着钱财管理的方式越来越多,关于金钱的犯罪事件也是层出不穷,骗取方式也是有很多。而大部分都是关于非法集资的,其中就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将严重扰乱社会市场金融秩序,是需要严肃惩治的。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量刑都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非法...


·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是我们在启动人防工程时的首要考虑问题,其次,由于人防工程的位置处于地下,因此,在人防工程的设施上,还不得不考虑电气的安装。那么,人防工程电气应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底板的电气注意事项 1、无...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疫情期间不能上班也不能扣工资的;2月3日至2月9日,这段时间,属于延迟复工期,延迟复工从法律定义来说,并不属于春节法定假期,而属于停工期。按照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以及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提到门窗工程,想必是您最熟悉不过的了。即使您在装修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其中门窗工程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门窗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最起码不能有通风裂缝这样的一些状况,而且窗工程的质量也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一、门窗工...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一、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监外执行的罪犯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以后就可以到市里工作,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