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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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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遗嘱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是禁止以遗嘱方式剥夺其继承权。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按照遗嘱来处置遗产。任何公民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都具有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在本案中,应当按照江柳茂的遗嘱处置遗产,即全部都由苏某继承,江平不得继承遗产。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嘱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1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因其不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内容若违反上述规定,违反的部分一律无效。4、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可以作为遗产分割的相关证据,但遗嘱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如果不符合遗嘱有效性的条件的,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进行遗产分割,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继承关系来处理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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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是什么?
      自主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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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属于均等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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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


·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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