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抢劫罪犯罪特征,这样才能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1、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
2、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相信您此时都已经清楚抢劫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了吧,我们通过对抢劫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的解说,帮助各位了解了相关知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梅州律师。



·团伙盗窃罪是什么样的立案标准
      盗窃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事个人盗窃,但是也有团伙作案的情形,团伙盗窃的行为是更加的恶劣,团伙盗窃罪的处理也是十分严重的,但是最根本的团伙盗窃罪是什么,您可能听的较多的是盗窃罪,但是对于团伙盗窃罪可能了解不是特别的多,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团伙盗窃罪。 一、团伙盗窃罪是什么样的立案标准...


·浙江省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省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怎样的?浙江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网购发达,正是因为如此,浙江省每年网络诈骗案件也很多。按照浙江省相关法规的规定,网络诈骗金额达到六千元,构成犯罪,行为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浙江省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浙江省网络...


·小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小赌博被拘留多长时间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


·非法集资罪从犯怎么量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


·诈骗没骗到钱构成犯罪吗
      诈骗没骗到钱构成犯罪吗诈骗有没有骗到钱不影响诈骗罪名的成立。事实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的,并不是说明其必然就一定诈骗到钱,或诈骗成功后,必须分到钱,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就涉嫌构成诈...


·滥用职权罪因果关系认定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都某个人滥用职权。这种行为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是指在属于国家的一些单位工作并且也拥有一些权利的那些人,去管了那些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内的事情,在某件事情上的处理方法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进行,管了那些只有比他们更高级的人才能管的事情以及没有按照单位所规定...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无罪的辩护,当然在具体需要书写辩护词的时候,写的肯定也就是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了。那么这个辩护词该如何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律...


·刑事拘留期间能否撤销缓刑
      刑事拘留期间能否撤销缓刑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缓刑的条件,符合即可撤销。撤销缓刑的条件如下:1、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2、罪...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