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有其它加重情节时如何处罚?实践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又实施了其它犯罪行为,即出现了绑架罪的加重情节。那么,当出现这些加重情节时该如何处罚呢?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即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2、“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不再单独定罪。但是如果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的方法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还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则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刑法第七十或者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由于这种行为非常严重,因此,法律规定在绑架之后又实施强奸行为的,最高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关于绑架罪的既遂标准,一般是以控制了人质为准,而并非是在勒索到了财物的时候才认定为绑架既遂。从刑法中对绑架罪的量刑规定中了解到,其实我国对犯绑架罪的处罚还是比较严格的,而在杀害被绑架人或者导致被绑架人死亡的时候,规定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即此时可以直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 而一审法院多长时间内要把案子移送给二审法院还真没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的刑法理论是朝着轻型化方向来进行发展的,也就是本着一些人道主义的,如果说对于一个犯罪嫌疑人,他的认罪态度比较好,而且,他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那么有可能是因为我们国家缓刑制度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


·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一、故意伤害别人的财产有罪吗? 肯定是有罪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无证醉驾一般判拘役并处罚金
      无证醉驾一般判拘役并处罚金,表现好的话,一般是缓刑。无证驾驶加醉酒驾驶,要对驾驶人员合并处罚的。其中,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拘留15天,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涉嫌危...


·一、在缓刑期间醉驾拘役吗?
      一、在缓刑期间醉驾拘役吗?在缓刑期间醉驾有可能会被被判处拘役的刑罚,醉驾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交通肇事罪,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危险驾驶罪,两者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或者企业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但是很多人对于职务侵占罪的了解还停留在字面意思上,那么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 职务侵占罪是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犯...


·我国的死刑政策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其实现在几乎每一起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例您都是知道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的,可以说,对法庭宣判死刑的这种结果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但是有些案件就出乎预料的没有被判处死刑,这是因为我国的死刑政策在实施的时候一直以来就是非常的严谨的,您可以跟随本站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 ...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有哪些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罪的处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


·嫌疑人投案自首后法律会减刑吗?
      投案自首时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甚至供述从犯犯罪事实,法律会根据其供述事实对审理是否有帮助,然后对犯罪嫌疑人量刑。很多人不知道自首是否能够被宽大处理。那么,嫌疑人投案自首后法律会减刑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投案自首可以减刑但不是必须减刑...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量刑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