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怎么处理?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具有如下特点: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和合伙人的身份关系联系在一起。合伙人退伙、入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都要发生变化。例如,甲、乙、丙三人合伙,甲如果要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就是声明退伙的意思表示,丁如果在乙、丙同意下接受了甲转让的财产份额意味着其为新的合伙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退伙、解散时才表现为具体的权利,除此之外,是一种抽象的权利,而不是一种随时可兑现为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与合伙企业财产紧密联系。一方面,合伙财产的每个所有者对于合伙财产都具有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财产的共有权是一种可以量化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根据协议中预先约定的比例将共有权分割为同种同质的几个部分,一个合伙的财产份额即为其中的某一部分。另一方面,合伙人对其财产份额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对于合伙财产的特定部分主张排他性的独占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作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间,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其用途,合伙人不能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只有在合伙企业分配利润、或退伙或解散时,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才从合伙企业财产中分离出去。二、合伙财产纠纷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可以明确,通常情况下,确定民事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法院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从第二十四条起至第三十三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九种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内容,主要以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为标准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规定,确定共同管辖案件的管辖法院有两条规则:一是由原告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以原告选择起诉的法院为本案的管辖法院。二是当原告向几个共同管辖法院都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处理应当坚持按照标准进行,避免出现分割时出现矛盾和纠纷,如果对相关分割情况有异议的,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但如果按照出资额比例来进行财产分割,一般都不会出现矛盾和纠纷,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不可以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


·企业注销国税应办什么手续
      公司注销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2、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3、发票及发票购买簿、三年的申报表、三年的年报、三年的凭证、总账、明细账;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5、公章、财务章、法人章、6、原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7、法人的身份证明;...


·在我国规定定额税 什么企业需要缴纳?
      在我国规定定额税 什么企业需要缴纳? 公司都可以申请交定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为无效,由此产...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二、公司注册...


·公司法分配股利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法分配股利是如何分配的?公司在每一特定时期都要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包括对公司运营获得的财务成果进行核实。对此,公司将要进行对所获利润的分配,这将按每位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有关公司法分配股利,分配的利润并不是所获的所有利润,而是对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分配。一、公...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金在公司核名后,首先要用于验资,验资后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执照,代码,税务,银行基本户都办好了,表示验资结束,这时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房租,人员工资,购买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都可以,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
      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不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会采用各种合法手段来改善经营,降低自身风险,提高经营利润和自身在同行中的地位,企业融资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 融资管理是企...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股东要退股分配: 退股应该首先算出公司所有者拥有多少公司资产,按其占有的股份百分比进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合理分配资产,按照比例清算。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 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