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2、针对目前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行为不规范、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通知》着重强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知》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为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二、政府征地程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具体由哪个单位主持征地工作的,那征地方面的一些信息就应该由该单位予以公开。而且,在开始征地之前应该有工作人员主动到各位拆迁户的家中实际进行洽谈,工作人员也会向拆迁户出具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方案的文件,或者及时关注本地新闻也能了解到。



·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
      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首先便做到的是有法可依,因此,我国针对各种现象,例如征地补偿,都会制定一定的补偿安置办法,以规范各地在补偿的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一些争端和矛盾等等。接下来,的我们为您介绍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主要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征地补偿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避免出现在拆迁的过程中出现于民众的纠纷,给民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保障方法就是按照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补偿从而能很好的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那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


·国家征收土地果树赔偿价格的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果树赔偿价格的规定? 虽然我们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但是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像房子、设施、果树等等,在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都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的。一般平时接触较多的就是关于房屋以及周边设施的补偿,对于果树的补贴是怎么样的,哪些果树能得到补偿都是有规定的...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六排镇城区部分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05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3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99元/亩到18396元/亩之间。 六排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


·异地诉讼离婚在哪起诉?
      结婚后,并非意味着婚姻会一直处于存续状态。近年来我国沿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涌现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这些职员若家庭感情破裂,且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是否可以在上班的地方起诉离婚呢,也即异地诉讼离婚在哪起诉呢? 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


·办土地使用证材料样版是怎样的?
      办土地使用证材料样版是怎样的? 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拥有的,而并非个人的。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个人想拥有自己的土地,需要办理一定的使用证明。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大概我们并不能做到完全的了解和认识。那么,办土地使用证材料样版具体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


·融资租入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融资租入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一、融资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