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居民户口继承宅基地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居民户口继承宅基地可以吗?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二、农村房屋继承办理的大致步骤有哪些?(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从而任何人都不能继承,但对于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是可以继承者来进行获得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是没有权利分配给任何人的。



·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怎么补办吗?
      一、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怎么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外地银行卡补办可以用户口本补办的,如果感觉麻烦可以等身份证出来补办一样的。 外地银行卡补办流程: 1、持卡人需要到办卡当地补办; 2、带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办理; 3、排队柜台挂失; 4、提交资料补办就可以了; 5...


·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拆迁。有很多人会比较担心征地拆迁后自己生活在哪里,或者征地拆迁的补偿款无法养活自己,这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国家规定了国家征地补偿费用,会保障人们的权利,保障人们的生活。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以种植或养殖获得相应的收益。农民使用集体土地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但农村地区土地也是有使用年限的。那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一、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需要;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土地确权后,会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 农村集体...


·核桃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很多城市都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像铁路项目开工之前,政府要确定走向线路,如果涉及到沿线居民,政府会征用到居民土地。有些村民在土地上种植果树,比如核桃树等。那么,核桃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核桃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未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应该还是处于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行业。不管普通公民对于房地产的印象是怎样的,可是说句实话,有些地方的房地产行业,甚至都能够成为当地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撑。并且除了房地产行业内部人员以外,其实普通公民也根本就不了解,房地产开发经营...


·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划拨这种方式分配土地使用权的大多数的情况根本就是无偿的,不需要向国家交使用土地的任何的费用。但是想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几乎都是特定的,国家政府以划拨方式分配土地使用权也是从宏观的角度上去考虑土地资源的分配问题的。相信可能有很多的人也不是特别的了解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