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财产平分吗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A、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B、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C、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D、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地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既然是法定继承,那么在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其实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除非子女丧失了继承权或者自己放弃了继承权,否则的话在继承开始之后,就是可以优先继承财产。即使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子女尚未出生,那按照规定也是需要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之后再跟进出生的情况做处理。


·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规定是什么?
      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规定是什么?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规定是在存在遗嘱和代位继承的情况之下,可以发生继承,孙子可否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首先要看爷爷奶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说,就要以遗嘱为准(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


·丧失继承权需要起诉么?
      丧失继承权需要起诉么?丧失继承权不需要起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


·继子女代位继承可以吗?
      继子女在家里和法律上是一个相对比较尴尬的地位,而代位继承本身就是一种很特殊的继承方式。那么,这两种特殊情况的结合,继子女代位继承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是被允许的吗?下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说明以及介绍一下关于代为继承的具备条件。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


·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
      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说,婚生子女该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


·女方出轨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女方出轨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女方出轨生的孩子对女方的遗产和其生父的遗产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


·一、继承人起诉的遗嘱继承纠纷多久有审判结果?
      一、继承人起诉的遗嘱继承纠纷多久有审判结果?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孩子有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也是在婚姻法中着重去规定的内容,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孩子有离婚财产继承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


·夫妻遗产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
      夫妻遗产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夫妻登记结婚后尚未同居或同居时间很短,配偶一方死亡的,其配偶继承权应依法承认。认定是事实婚姻的,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非法同居、或婚姻...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继子女是否能继承继父母遗产分二种情况: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未成年就有继承权。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夫妻子女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夫妻子女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夫妻子女继承顺序是完全相等,继承顺序如下所述。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