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总包分包方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1、项目总承包
对业主来说,项目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均较有利,但因为有此能力的承包商相对较少,业主的选择范围较小,还有就是承包风险大,合同价也较高,质量控制较难。对承包商来说,虽然风险较大,但利润也很可观。
2、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工程设计 分包1结构工程 分包2装饰工程 分包3安装工程 分包4市政工程 ……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分包1结构工程 分包2装饰工程 分包3安装工程 分包4市政工程 …… 工程设计
分包有两种方式:一是业主指定,并与业主直接签约,直接对业主负责,仅仅是在现场的活动由总承包商安排。二是总包自行选择分包商,分包直接与总包签约,对总包负责,但是前提是该分包商的选择要得到业主的认可。
二、平行承包方式
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给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平行承发包适合边设计边施工、涉及行业较广的项目。对质量控制较有利。但是其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来说,难度较大;对投资控制和进度协调不利。
三、联合体承包方式
联合体承包模式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成立联合体去竞争承揽工程建设任务,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以及承包市场竞争激烈,而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建立联合体去竞争承包合同,以发挥各家的特点和优势。
四、合作体承包方式
合作体承包模式几家公司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公司再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
由此看来,这四种主要的承包方式各不相同而又各有千秋,在建筑工程承包时,应根据每种方式不同的特点,选择适合该工程的承包方式。读者朋友们是否看了我们的介绍而有所收获呢?我们不妨思考,如若即将承包一项建筑工程,你们更倾向于哪种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呢?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举止不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属于违规,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公司以员工举止不当,比如员工嘲笑客户,因为可能会影响公司形象,所以公司便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以员工举止不当解除劳动合同,...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1、不可以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像是没有签订合同给员工交保险之类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并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若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了,这种情况用赔偿单位嘛?我国对于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 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


·职场人士最容易遇到的问题就是劳动纠纷了
      职场人士最容易遇到的问题就是劳动纠纷了。许多人被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却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想说的是,您在遇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坚决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用人单位为自己的无理付出该有的代价。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律怎么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有...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个税是多少,怎么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自己也获得了一些赔偿金,这时很多人可能会想到税收问题,毕竟有国就有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交个税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果超过时是需要交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都需要注意一个认定时间的限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认定,否则认定部门是不会受理申请的。那要是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 因工作受到...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1.工资拖欠实际上是工资拖欠不合理的简称,即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期限而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中国劳动法,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区分这两种关系,社会中很多人会有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疑问,那具体来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内退人员参...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职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在解雇了职工之后,又该做出怎样的补偿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雇职工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1步,通知员工被解雇了。...


·一、佛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都包括什么?
      一、佛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都包括什么?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


·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有些用人单位是比较负责任的。但是我们也会遇到有些用人单位,在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百般推脱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要让劳动者懂得合理维权,依据鉴定的结果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