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吗有些事故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误工费。那么,误工费是谁来赔的,有人不确定误工费到底该不该保险公司承担。其实,误工费的确是在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受害方向保险公司出示证据,证明了自己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就有应该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误工费。二、误工费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自己拿出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实际上是没有上限的,实际是多少就应该定多少。如果受害人不能拿出证明,实际上也是要依法确定其误工损失,而不能由哪一方拍脑门确定之。三、出现的问题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四? 、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交通事故中赔偿大多是在责任一方,有些人车辆是有买保险的,受害人要求责任方赔偿误工费的时候,责任方就会希望保险公司来赔偿误工费,但却遭到了拒绝。此时责任方可以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由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买了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范围内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当然,有时候要求保险公司赔误工费会遭到拒绝,但这是不合理的。但只要有相应的证据,误工费就实实在在属于理赔范围,保险公司需要负责。而这个赔偿的标准,也是由自身的误工时间、收入状况这两项来决定的,然后按照标准进行计算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


·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一、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计时工资 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


·工程质保金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在建筑过程许多建筑企业会在从中获取利益,而为了阻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工程质保金就是很多发包方的有利武器,工程质保金即工程质量保证金,是遏制建筑方偷工减料的实际措施,那么关于工程质保金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告诉你。一、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全文
      劳动者辛勤工作,一方面是为了提升自己,另一方就是为了获取劳动报酬。现如今,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无法就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作统一的规定,但同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个别省市就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工资支付规定。关于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安徽省...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开始算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开始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做法。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那么,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约定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 1...


·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因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某些原因,都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现在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
      现在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