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个锁芯,免得有财物遗失时麻烦。二、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细节一:房东问题,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细节二:收费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细节三:物业交验问题,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细节四:押金问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房虽然不如买房那么重大,但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一件不容忽视的事情。要是租赁的房屋存在问题,那肯定会给之后的居住使用带来麻烦,从而影响到自己正常的生活。租房有需要注意的细节,然而在选择所要租赁的房屋、签订租房协议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很多要特别小心的生气。尤其是对于所要租赁的房屋,最好先记录一下之前的水电气各种数据读数,至于房屋的门锁,有条件的话最好也换一个新的,这样可以避免财物遭受损失的可能。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购房违约金国家赔偿标准规定的违约比例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国家赔偿标准规定的违约比例是多少?购房违约金国家赔偿标准规定的违约比例最多为造成的损失30%,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


·小产权房拆除后如何赔偿?
      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小产权房涉及拆迁,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小产权房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可以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给你,则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有前提条件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有前提条件吗?父母离异房屋产权,可以协议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者办理过户给子女。办理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过户给子女手续为:需要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孩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房其实是对于购房者而言的,作为开发商应该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但此时不仅仅是交给购房者房屋钥匙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水电气表等作出验收才行。这其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对房屋的处分不仅仅是出售,还包括了赠与、继承等等。而此时在不同情况下处分房屋的,此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毕竟房屋是不动产,不能像一般动产那样实际交付了占有之后就算完成。那现实中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怎样的手续 ...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支付了购房价款,拿到了房钥匙就算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才能真正拥有房屋。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


·房产遗嘱需要几人见证?
      房产遗嘱需要几人见证?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1、最好老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附上亲笔签名,日期,遗嘱要明确表达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要有模糊的表示。2、如果自己书...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


·养殖场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从土地补偿费上来说,征用养殖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然后接下来就是养殖场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一般是按照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如果能收获就不会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进行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产进行交易,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不放心,可能在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之后还会办理公证手续。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


·一、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
      一、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 二房东恶意拖欠房租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