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无偿使用方的信息、专利所有者信息、无偿使用意见、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应当由使用方双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订,双方在签订无偿使用合同之前,应当就有关情况进行协商认定,特别是无偿使用的时间以及如果存在违约情况的责任认定等,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


·版权登记流程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


·法律规定专利权内容?
      法律规定专利权内容有哪些 一、专利权内容有哪些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


·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 ?
      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 ?一、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做出。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为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软件的开发应用为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开发了软件之后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很多人不知道著作权的查询渠道具体有哪些。那么,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根据《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是一种专项权利,所有权人只能是软件的著作权人,软件虽然发明出来了,但是为了向所有人说明这个软件是属于你的,就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登记,那么软件登记了之后,就会有登记证书,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 可以登录“中国版...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现在社会维权意识很重要,就像一个公司如果他的商标收到盗用,那么一定得在第一时间就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复议才行。毕竟一个公司的商标也就是代表了这个公司商标,一旦发生了什么事公司可能就要负连带责任了。那么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呢?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抢注的商标能去工商局投诉侵权吗
      抢注的商标能去工商局投诉侵权吗?可以的,商标注册原则就有这个规定的: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强制注册商标商品,未经核准注册,不得在市场销售。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商标...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何时专利生效?专利什么时候生效
      何时专利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