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房东偷税漏税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律规定房东偷税漏税怎么办?

一、法律规定房东偷税漏税怎么办?

可以利用法律的条款来进行举报;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

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二、对偷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东进行偷税漏税那么是一定要受到处罚的,对于处罚的标准就要看偷税漏税的金额,金额越大,那么所要承担的刑法就会越重,所以,缴纳税钱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该应尽的义务,都应该要按时的进行给予。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能够根据刑事诉讼法查封房产?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关键是必须找到确凿的证据,在查找证据时,如果有些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证据体积大、份量重、或者无法进行移动,就要采取查封措施,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能否根据刑事诉讼法查封房产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


·房屋拆迁赠与怎么办理手续
      房屋拆迁赠与怎么办理手续 ?一、房屋拆迁赠与怎么办理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


·最新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最新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由于地区经济、人口等原因差异,因此各地区之间不少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条例正属其中。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本地人而言是十分有利的,比如遂宁市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遂宁本地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中有哪些重点需要注...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 (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一、离婚分割房产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
      购买房子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所以说大多数人在买房的时候是通过按揭进行购买的。并且现如今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买卖,在生活当中的不断扩散。现如今,购买二手房的人员也是非常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做按揭? 一、在我国购买二手房怎么...


·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一、商品房买卖有什么纠纷 (一)违约责任显失公平。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遇到过类似这样的约定:“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付款不及时,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款的1%作为违约金。”这样的房屋...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1、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2、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


·租房与房东有纠纷找谁可以解决?
      租房与房东有纠纷找谁可以解决? 一、租房与房东有纠纷找谁可以解决? 租房与房东有纠纷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