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可以转租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可以转租吗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如果存在不得转租的情形,则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就不合法。不得转租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3、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4、违背双方意愿,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5、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房屋。二、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之后,承租人是可以在生育租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但是此时就区分为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即承诺转租和责任转租,前者也就是在经过原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转租,但后者则属于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情况,之后承租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房产,除非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


·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政府在对城市的建造进行规划的时候,肯定有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是需要对我国公民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的。确切的来说,房屋拆迁应该叫拆迁补助而不能叫国家赔偿,这拆迁补助和国家赔偿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可能有些公民在生活当中将这两者别搞混淆了,所以才会咨询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


·夫妻离婚房屋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屋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一、关于租店面房违约的赔偿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租店面房违约的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为什么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为什么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一、为什么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去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其他亲属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有两种继承方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所以很多公民本身都认为安置房的造价要低于自己原来住房的造价。其实在某些情况下也并非如此,因为安置房的修建也是各方面指标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四川安置房造价指标大概是多少?一、四川安置房造价指标大概是...


·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对于房屋的赠与行为,是不是只要赠送方做出免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接受方同意接受就算完成了呢,其实并非如此,虽然房屋是对方免费赠与行为,但是接受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的问题。 一、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增值税 1、近亲属...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1、婚前一方就按揭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这处房屋判归持证一方所有,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核算出来以后,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婚后买的房按揭贷款,如果是两个人共有权证,双方条件相当,那么...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
      一、中国最民法典房子赠与规定是什么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等规定。二、婚期买房与婚后买房的差别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


·购房合同定违约金太低合法吗?
      购房合同定违约金太低合法吗?合法的,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