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责任?1、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事实外,还应当具备主观要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具有可归责性,即要有过错。将过错作为无偿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正是考虑到其自身的特殊性。2、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订立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当事人有通过约定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特别是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等等。可是合同自由并非绝对而要受到限制,诸如公平、诚信等一般原则的限制,当合同自由与公平相冲突时,自由必须让道。3、分则关于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的相关条文表明,应采过错责任应该注意的是,统一合同法总则上规定合同责任为严格责任可见总则规定的严格责任原则并非绝对化,应对其全面地理解和运用。窥一斑而见全貌,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过错责任有其依据和合理性。4、一般认为合同法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无偿合同自然不例外,即使是修订过的民法债编,也还是坚持无偿合同责任的过错原则。合同法的严格责任是不可动摇的,为一般的归责原则。但是并不完全排斥无偿合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可以看出,合同法中通行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统一合同法虽然吸收了严格责任原则,但却不宜机械的生搬硬,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对无偿合同仍应采用,这才符合我国合同立法、司法的一贯内容和精神。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无偿技术服务合同在签订时就需要对有关责任赔偿的问题进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说无偿提供服务在出现损失后就不需要赔偿,有关赔偿责任应当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无法认定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咨询后签订合同。



·买卖合同纠纷协议书范本
      买卖合同纠纷协议书范本 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合同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等。通常,遇到遇到合同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之后,签订一份合同纠纷协议书,这样您互相谅解,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买卖合同纠纷协议书的范本,其他类型的纠纷可以作为参考。...


·效力待定的合同生效吗
      1.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生效吗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清楚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所谓的效力待定合同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就是所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待确定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队效力待定合同作出了具体的解释,不会的,效力待定合同指的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


·拆除合同范本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拆除合同范本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拆除合同,他是对于拆除一项工程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的一项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最常见的可能就是房屋的拆除工程。因为这是一项十分庞大的工程。其实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并不知道拆除合同范本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


·私人部分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
      私人部分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 个人股权部分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保险合同在常见的合同类型,您都知道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合同就意味着成立...


·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现象。那么,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由特殊原因造成的,所以对于此类合同的效力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但总体来说它属于效果待定合同。那除此之外,效力待定合同还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讲述。 一、越权签订...


·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如果要租房子的话,出租方与承租方都会签订一分租凭合同,出租方主要就是为了保证房屋的东西不受损害,防止承租方拖欠房租,那一般签订租凭合同是要签多久呢,那就来了解一下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是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 合同到期...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免责情形: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施工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了商品房的迟延交付;   2、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某种外界人为因素,例如政府在双方当事人订立预...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里面只要把房屋地点、租赁时间、价格、时长等即可合法有效。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


·质权和质押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质权和质押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质权和质押合同的关系 质权是质押合同中质权人的权利,拥有将质押品进行拍卖或者变现的一种权利。 二、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


·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
      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何种主张更为有利。二、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